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承办科室 |
追责情形 |
追责依据 |
相关依据 |
1 |
负责指导和监管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做好公共服务、公益服务和审批服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尚未在中心设立窗口的部门就行政审批事项递交的申请,并转交有关部门依法办理;负责协调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行政审批工作和对审批项目的审批运转情况进行协调、督察。实现政务服务优质高效。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化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
负责县本级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益服务项目公示和动态管理工作。 |
综合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追究相应责任:1.未及时对调整的服务项目进行公示公告、制作指南、后台录入等动态管理的;2.因业务不熟练,造成服务事项审批难、进度慢的;3.因网络维护不到位,影响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正常运行的;4.对与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监管不到位,影响审批效率的;5.对基层政务体系建设指导不到位的;6.未及时维护网络造成工作延误的;7.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
1.《公务员法》第53条;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0条;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章;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6章;5.《眉山市整治慵懒散浮拖问题“四个当天”制度》(眉委办〔2014〕100号);6.《行政许可法》第4章;7.其他适用法律法规。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 |
负责协调审批窗口开展横向并联审批及纵向三级联审。 |
负责采取代办服务或设立综合窗口等形式,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尚未在中心设立窗口的部门就行政审批事项递交的申请,并转交有关部门依法办理。 |
负责组织大厅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技能。 |
负责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基层政务服务体系。 |
负责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负责畅通行政审批网络。 |
负责做好后台基础资料录入、更新工作,确保网上政务服务大厅正常运行。 |
负责维护更新中心门户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和四川省审批通用软件。 |
负责开展电子政务有关工作,承担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网络政务信息的业务指导、培训工作。 |
2 |
负责对政务服务事项、部门授权、现场办理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对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人员现场管理、考核,受理投诉举报。 |
负责对政务服务事项、部门授权、现场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杜绝发生超时件、延时件。 |
督察股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追究相应责任:1.履职不到位,贻误工作的;2.未规范、及时处理群众投诉,造成政府形象受损、公信力下降的;3.窗口办件出现超时、延时办理的;4.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
1.《公务员法》第53条;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章;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6章;4.《眉山市整治慵懒散浮拖问题“四个当天”制度》(眉委办〔2014〕100号);5.其他适用法律法规。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 |
负责窗口办件的现场投诉处理。 |
负责全县96196热线电话的接听和处置。 |
负责中心网站投诉、主任信箱办理。 |
3 |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具体工作事项。 |
相关股室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追究相应责任:1.履职不到位,贻误工作的;2.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
1.《公务员法》第53条;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0条;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章;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6章;5.《眉山市整治慵懒散浮拖问题“四个当天”制度》(眉委办〔2014〕100号);6.其他适用法律法规。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