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中岩东坡文化城管理委员会责任清单
2015-10-14 16:13   来源:

一、部门责任登记表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承办股室

追责情形

追责依据

职责依据

1

负责协助做好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建设、竣工验收中的相关工作,做好在建项目的协调、管理、服务。

负责协助编制中岩东坡文化城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总体规划对中岩东坡文化城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进行初审并按程序上报;负责指导和监督投资业主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规划建设部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追究相应责任:1.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2.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3.在规定时限内没有正当的理由不完成工作任务,办事拖拉、效率低下,承诺不兑现的、有吃拿卡要行为的;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公务员法》第53条;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0条;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6章4.《眉山市整治庸懒散浮拖问题“四个当天”制度》(眉委办〔2014〕100号)。

1.中岩管委会“三定”规定“一、充分行使…二、协助编制…三、积极协调…四、负责…”

2

负责做好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工程备案、项目入统、数据统计、信息报送、营销宣传工作。

负责为投资业主提供“一站式”、“陪办制”、“代办制”等优质高效服务;协助投资业主做好中岩东坡文化城项目区域内的土地和林权流转、建设中的项目申报和审批手续等工作;协调、配合做好项目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和项目建设配套设施工作。

3

负责做好对景区的日常管理、保护工作。

负责充分行使对中岩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职能,加强对中岩东坡文化城项目区域内的宗教、文物、林木、风景名胜资源等的保护和管理。

群众工作部

4

负责做好项目社会安全稳定风险评估;受理旅游投诉和群众来信,接待来访。

负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做好中岩东坡文化城项目区域内的征地、拆迁、安置和项目开发、建设工作;对有关建设项目进行审核。

5

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相关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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