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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材料

    1、监护人书面申请;
    2、完整有效合法的《出生医学证明》或DNA《鉴定意见书》;
    3、新生婴儿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4、新生婴儿父母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服务证》或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缴款凭证;

    【详细】

    办理时限

    1、一周岁以内婴儿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2、一周岁以上婴儿派出所受理后报县公安局审批,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详细】

    注意事项

    1、认真执行查验和确认制度。出生登记原则上由新生婴儿父或母到派出所申报,其他亲属申报的,申报人须出具身份证和由婴儿父或母出具的委托书(特殊情况除外,如父母双亡的)。在受理时,派出所应当查验计划生育情况……

    【详细】

    解释说明

    新生婴儿(含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在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父、母或其他亲属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新生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新生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入户。对未落常住户口,尚未成年或虽已成年尚无独立生活能力仍需由父母供养的,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常住户口……

    【详细】

流 程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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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服务大厅户籍窗口(028-38816339)
    西龙派出所(028-38940014)
    罗波派出所(028-38980041)
    中岩派出所(028-38853123)
    白果派出所(028-3896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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