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换货时限
自实际收到商品之日起7天内可退货,15天可换货。
2、退换货原因
1)商品质量问题。
2)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
3)贵金属、珠宝及其镶嵌制品与发票或饰品签标注等级不符。
4)售价低于(含等于)2000元的珠宝首饰(除钻石、18K金、白银外)类商品,商品及商品本身包装保持当当出售时原状且配件齐全,不影响二次销售可申请退换货。
5)礼品(zippo打火机、钻石、18K金、白银外)类商品,包装未拆封情况下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
6)贵金属、珠宝及其镶嵌制品中的黄金、铂金、钯制品及K金含量不足发票或饰品签上标注的(允许误差范围+0.01g~-0.01g)。
3、退换货流程
1)首先确认非人为损坏。
2)对于高档首饰都附带国家级宝玉石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证书,如果您对此有任何质疑,请到出具该证书的鉴定机构进行复检。
3)将附件、说明书、发票、购物凭证、包装、商品及捆绑的赠品一并返回我司办理退换货手续。
4)如果顾客在使用时对商品质量表示置疑,请出具书面鉴定,我们会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4、注意事项
1)如有缺失附件无法退换。
2)佩戴饰品时不慎造成变色、斑点、污染、折断、变形、开裂、松动、掉石、出现擦痕等不予退换货。
3)黄金产品一律不予退换货;
4)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珠宝饰品类商品属于特殊商品,您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以发票日期为准)3个月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请到当地质量监督部门-珠宝玉石质量检验中心进行检测,如检测报告确认属于质量问题,请与我司(或商家)联系办理退换货事宜。
5)包装含防伪码的商品防伪码一经刮开不予退换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