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神管理部责任清单
2015-10-14 16:44   来源:

一、部门责任登记表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承办股室

追责情形

追责依据

相关依据

1

负责全县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贷款工作。

负责办理全县各缴存单位开户、上账、审核、记账工作。

青神管理部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追究相应责任:1.缴存、提取和贷款业务的办理不按规定审批的;2.未到现场查验虚开看房报告或不据实出具看房报告的;3.不现场查验合作楼盘进度或不如实汇报合作楼盘相关情况造成公积金贷款提前介入的;4.在办理业务中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六章;2.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3.《眉山市整治慵懒散浮拖问题“四个当天”制度》(眉委办〔2014〕100号);4.《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制度》;5.其他适用法律法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定”规定“下设青神管理部”

负责办理全县缴存职工购房、还贷、租房、退休等十四类公积金提取工作。

青神管理部

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受理、审批及贷后工作。

青神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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