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政府办责任清单
2015-10-14 14:37   来源:

一、部门责任登记表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承办

股室

追责情形

追责依据

相关依据

1

负责起草县政府工作报告、领导讲话以及有关综合材料;

负责政务信息收集和上报;

组织开展政务调研工作,根据领导要求和授权,修改重要的专题报告和有关材料;

负责向上报送调查报告和信息,指导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系统信息、调研工作;

承办《青神信息》的编印等工作。

负责起草县政府工作报告、领导讲话以及有关综合材料。

负责政务信息收集和上报。

负责组织开展政务调研工作,根据领导要求和授权,修改重要的专题报告和有关材料。

负责向上报送调查报告和信息,指导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系统信息、调研工作。

负责承办《青神信息》的编印等工作。

信调股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况的,追究有关责任:

1.未按公文运转规则办理文电的;

2.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文稿起草、审核的。

3.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1.《公务员法》第53条;

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0条;

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章;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6章;

5.《眉山市整治庸懒散浮拖问题”四个当天”制度》(眉委办〔2014〕100号);

6.其他适用法律法规。

县政府办三定”规定中“三、内设机构…(二)信调股

2

负责县政府常务会、全体会、县长办公会决议及县政府领导日常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全县重要工作和中心工作的督查督办;

办理人大议案、建议批评、审议意见和政协提案;

承办省政府和市政府督查室交办的工作;

承办《政务督查》、《督查事项通知》的编印工作。

负责县政府常务会、全体会、县长办公会决议及县政府领导日常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全县重要工作和中心工作的督查督办。

负责办理人大议案、建议批评、审议意见和政协提案。

承办省政府和市政府督查室交办的工作。

负责承办《政务督查》、《督查事项通知》的编印工作。

督查室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况的,追究有关责任:

1.未按时完成督查工作任务的;

2.督查不力,未掌握真实情况影响工作推进的;

3.开展督查时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

4.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1.《公务员法》第53条;

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0条;

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章;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6章;

5.《眉山市整治庸懒散浮拖问题“四个当天”制度》(眉委办〔2014〕100号);

6.其他适用法律法规。

县政府办“三定”规定中“三、内设机构…(三)督查室

3

负责上下来文的收发、登记、送签、转办、交办、催办等工作;

负责县政府常务会、全体会议、县长办公会议、乡(镇)长会议和其他综合性会议的有关组织准备工作;

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各类公文的印刷、校对、公发工作;

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档案的立卷、归档、管理工作;负责报刊杂志的收发和印信管理工作;

负责县政府大事纪的收集编写和县政府办公室年鉴牵头组稿工作。

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内部机要保密工作,定期检查保密情况;

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内部事务和科室之间的工作联系,衔接县政府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的活动,负责县政府公开电话,组织联系机关值班;

负责人大、政协的有关日常工作联系;

负责上下来文的收发、登记、送签、转办、交办、催办等工作。

负责县政府常务会、全体会议、县长办公会议、乡(镇)长会议和其他综合性会议的有关组织准备工作。

负责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各类公文的印刷、校对、公发工作。

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档案的立卷、归档、管理工作;负责报刊杂志的收发和印信管理工作。

负责县政府大事纪的收集编写和县政府办公室年鉴牵头组稿工作。

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内部机要保密工作,定期检查保密情况。

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内部事务和科室之间的工作联系,衔接县政府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的活动,负责县政府公开电话,组织联系机关值班。

负责人大、政协的有关日常工作联系。

秘书股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况的,追究有关责任:

1.未按公文运转规则办理文电的;

2.违反印章管理使用规定用印的;

3.档案管理不规范,致使档案损毁、遗失的;4.文电管理不规范,造成失泄密的;

5.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1.《公务员法》第53条;

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0条;

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章;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6章;

5.《眉山市整治庸懒散浮拖问题“四个当天”制度》(眉委办〔2014〕100号);

6.《档案法》第5章;

7.《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第5章;

8.其他适用法律法规。

县政府办“三定”规定中“三、内设机构…(一)秘书股

4

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考核,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全县抗灾救灾工作。

负责指导全县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强化应急预防和应急准备,开展应急宣传与教育培训等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县总体应急预案,审查县级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县级部门编制、修订部门应急预案,指导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活动。

负责按规定及时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协调开展先期处置,协助县领导调度、指挥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负责指导全县自然灾害的抗灾与救灾工作。

应急办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况的,追究有关责任:

1.未按规定制定和及时修订县总体应急预案、指导开展应急演练的;2.未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贻误时机造成突发事件处置不力,产生严重后果的;

3.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突发事件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4.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1.《公务员法》第53条;

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0条;

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章;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6章;

5.《眉山市整治庸懒散浮拖问题”四个当天”制度》(眉委办〔2014〕100号);

6.《突发事件应对法》第6章;

7.其他适用法律法规。

县政府办“三定”规定中五其他事项:县政府所属事业单位:1.青神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简称县应急办)

5

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经费的预算和管理;

负责后勤接待工作;

负责县政府机关院内的基建和维修工作;

负责县政府机关办公和生活区的水、电管理和园林绿化、清洁卫生等工作;

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车辆管理、调度、维修和保养;

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人员调资、晋级等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做好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等工作;

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

负责县政府机关办公区和生活区的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

负责政府值班安排和保卫管理工作。

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经费的预算和管理。

负责后勤接待工作。

负责县政府机关院内的基建和维修工作。

负责县政府机关办公和生活区的水、电管理和园林绿化、清洁卫生等工作。

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车辆管理、调度、维修和保养。

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人员调资、晋级等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做好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等工作。

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

负责县政府机关办公区和生活区的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

负责政府值班安排和保卫管理工作。

行政股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况的,追究有关责任:

1.未按中央八项规定进行接待的。

2未做好政府值班安排和保卫管理工作的。

3.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1.《公务员法》第53条;

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0条;

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章;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6章;

5.《眉山市整治庸懒散浮拖问题“四个当天”制度》(眉委办〔2014〕100号);

6.其他适用法律法规。

县政府办“三定”规定中“三、内设机构…(五)行政股

6

负责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生工作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全县民生工作;

负责分解下达年度民生工作计划;

负责开展民生工作调研。分析民生工作动态,协调解决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相关的政策和措施建议;

负责大力宣传民生工作政策,为群众答疑解惑。

负责加强与上级民生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上报民生工作进展情况

负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生工作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全县民生工作

负责分解下达年度民生工作计划

负责开展民生工作调研。分析民生工作动态,协调解决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相关的政策和措施建议

负责大力宣传民生工作政策,为群众答疑解惑。

负责加强与上级民生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上报民生工作进展情况

负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民生办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况的,追究有关责任:

1、未按上级下达的任务对全县民生工作进行分解安排部署的

2、未对惠民政策进行及时宣传

3.未对全县民生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对全县民生推进督促、检查不力的

4.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1.《公务员法》第53条;

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0条;

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章;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6章;

5.《眉山市整治庸懒散浮拖问题“四个当天”制度》(眉委办〔2014〕100号);

6.其他适用法律法规。

关于同意成立县民生服务中心的批复(青机编〔2012〕11号)

7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侨务、对台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负责归口管理全县重大涉外、涉侨、涉台活动。统筹安排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指导县级部门开展外事、侨务和对台工作,提供外事服务。

负责归口管理全县因公出国,赴港、澳、台地区的审核、报批工作。编制因公出国(境)计划,统筹安排县级领导的外事活动。加强对出国(境)人员的行前纪律教育,参与接待来我县访问或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宾、党宾、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重要港、澳、台人士;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全县涉外、涉侨、对台金融、文化、学术、体育、科技、教育、卫生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涉侨和台商投诉工作。会同做好台湾同胞定居、遗产继承、出入管理及赴台探亲、奔丧等有关工作;

负责依法开展归侨、侨眷、华侨、华人、台胞、台属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管理涉侨捐赠和台胞捐赠工作并牵头协调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负责外国记者,港、澳、台记者来青采访的管理工作,审核我县重要的涉外、涉侨、涉台新闻报道。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国(境)外与我县的文化交流项目。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侨务、对台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负责归口管理全县重大涉外、涉侨、涉台活动。统筹安排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指导县级部门开展外事、侨务和对台工作,提供外事服务。

负责归口管理全县因公出国,赴港、澳、台地区的审核、报批工作。编制因公出国(境)计划,统筹安排县级领导的外事活动。加强对出国(境)人员的行前纪律教育,参与接待来我县访问或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宾、党宾、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重要港、澳、台人士。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全县涉外、涉侨、对台金融、文化、学术、体育、科技、教育、卫生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涉侨和台商投诉工作。会同做好台湾同胞定居、遗产继承、出入管理及赴台探亲、奔丧等有关工作。

负责依法开展归侨、侨眷、华侨、华人、台胞、台属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管理涉侨捐赠和台胞捐赠工作并牵头协调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负责外国记者,港、澳、台记者来青采访的管理工作,审核我县重要的涉外、涉侨、涉台新闻报道。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国(境)外与我县的文化交流项目。

负责牵头协调相关部门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青活动。参与处理我县公民在国外和港、澳地区的领事保护事宜,参与处理全县重大涉外、涉侨、涉台案件和应急事件。

负责指导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工作,参与处理涉及外国专家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9.负责县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台侨办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况的,追究有关责任:

1.为按规定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侨务、对台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

2.未对因公出国,赴港澳台地区人员进行严格审批,和进行报批的

3.未对全县重大涉外、涉侨、涉台案件和应急事件进行及时处理的

4.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1.《公务员法》第53条;

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0条;

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章;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6章;

5.《眉山市整治庸懒散浮拖问题“四个当天”制度》(眉委办〔2014〕100号);

6.其他适用法律法规。

县政府办“三定”规定中“青神县外事侨务台湾事务办公室“

8

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报送县政府审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

承担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产生的矛盾和争议;指导、协调、监督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

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县政府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县政府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涉及县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

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督查、考核、培训。

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报送县政府审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

承担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产生的矛盾和争议;指导、协调、监督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

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县政府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县政府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涉及县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

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督查、考核、培训。

县法制办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况的,追究有关责任:

1.未对县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县政府审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的

2.未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3.未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

4.未对县政府各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

4.未对全县的行政调解工作进行指导、督查、考核、培训的

5.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1.《公务员法》第53条;

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0条;

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章;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6章;

5.《眉山市整治庸懒散浮拖问题“四个当天”制度》(眉委办〔2014〕100号);

6.其他适用法律法规。

县政府办“三定”规定中“青神县法制办公室“

9

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产业发展,负责智慧青神的建设工作,推进跨部门、行业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监督和服务工作。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

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产业发展

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电子政务建设

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

负责全县电子信息政务网络安全,及信息安全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负责智慧青神建设牵头统筹以及整体规划、项目实施、管理工作,协调全县各部门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跨部门、行业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共享,加强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的教育培训,打造智慧产业、智慧政务、智慧民生

县信息化办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况的,追究有关责任:

1.未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化建设方针政策的;

2.未及时对政务网站进行建设维护更新的;

3.未对智慧青神项目建设进行统筹及整体规划,管理不到位,未对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进行教育培训

4.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1.《公务员法》第53条;

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0条;

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章;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6章;

5.《眉山市整治庸懒散浮拖问题“四个当天”制度》(眉委办〔2014〕100号);

6.其他适用法律法规。

关于进一步明确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信息化办公室、县商务局、县互联网办公室职责的通知(青机编[2014]12号)

二、与相关部门的责任边界登记表

序号

管理事项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案例

1

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县商务局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子商务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全县电子商务的项目申报和实施管理工作

《中共青神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通知》(青机编〔2014〕12号)

电商企业和个体电商登记备案、电商协会活动组织、电商产业和电商企业发展等具体有县信息化办牵头组织协调;电商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实施、管理、验收由县商务局牵头组织协调;发展电子商务的基础网络建设、传统工业企业拓展电子商务运营由县经信局牵头组织协调。

县信息化办

负责拟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规范全县各行业电子商务运作,指导电子商务企业和乡镇电子商务工作;负责对电子商务行业组织(电子商务协会)做好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

县经信局

负责指导全县工业企业的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电子产品制造业、通信业、信息服务业和软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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