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局权力清单(27项)
2016-12-29 16:46   来源:

序号

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权力类型

1

外商投资项目许可

?

行政许可

2

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许可

?

行政许可

3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建、扩建)节能评估和审查

?

行政许可

4

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等的处罚

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处罚

行政处罚

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处罚

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处罚

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处罚

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处罚

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处罚

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处罚

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处罚

不执行提价申报或者调价备案制度的处罚

超过规定的差价率、利润率幅度的处罚

不执行规定的限价、最低保护价的处罚

不执行集中定价权限措施的处罚

不执行冻结价格措施的处罚

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处罚

5

对低价倾销或实行价格歧视的处罚

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的处罚

行政处罚

除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处罚

6

对变相提高或压低价格的处罚

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销售、收购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的处罚

行政处罚

7

对谋取暴利的处罚

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的处罚

行政处罚

8

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处罚

不标明价格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处罚

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处罚

不执行明码标价制度的处罚

9

对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处罚

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

对擅自制定行政性、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处罚

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

对调高收费标准提前执行或调低收费标准推迟执行的处罚

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

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处罚

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处罚

行政处罚

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处罚

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处罚

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处罚

行业协会或者为商品交易提供服务的单位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处罚

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处罚

使用不正当价格手段牟取利润的处罚

13

对规避招标的处罚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

对违规发布招标公告的处罚

招标公告中有关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办法的规定明显不合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

在不同媒介发布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的处罚

提供虚假的招标公告、证明材料的,或者招标公告含有欺诈内容的处罚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依法应当发布招标公告而不发布的处罚

未在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的处罚

15

对中标候选人未经公示的处罚

中标候选人未经公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

对违反招标事项核准规定的处罚

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未经核准采用邀请招标的处罚

行政处罚

应当履行核准手续而未履行的处罚

不按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内容进行招标的处罚

17

对招标人违反招标相关程序的处罚

不具备招标条件而进行招标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而采用自行招标的处罚

邀请招标不依法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处罚

未按规定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处罚

采取抽签、摇号等方式进行投标资格预审的处罚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接收投标文件的处罚

投标人数量不符合法定要求不重新招标的处罚

国家和省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开标和评标地点不符合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处罚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少于二十日的处罚

应当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的处罚

招标人以发出中标通知书为条件,向中标人提出背离招标和投标文件内容要求的处罚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的处罚

招标人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或者强制要求中标人垫付中标项目建设资金的处罚

18

对评标专家违规的处罚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好处、有关人员透露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等情况的处罚

行政处罚

评标过程中没有按确定评标标准、方法评标,评标委员会组建、组成违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影响评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的处罚

评标委员会成员擅离职守、私下接触投标人等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处罚

19

对无正当理由终止招标的处罚

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终止招标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

对评标标准违规的处罚

将标底作为废标的直接依据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

对不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的处罚

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不从依法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的处罚

22

对规避比选的处罚

必须比选项目不比选、规避比选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

对比选人违反比选相关规定的处罚

不按规定进行比选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

对不依法履行招投标情况备案程序的处罚

不按规定提交招投标备案材料或提供虚假备案材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

对未按规定履行相关备案比选程序处罚

未按规定履行相关备案比选程序的处罚

行政处罚

26

价格监督检查

价格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27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行政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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