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经青神县财政局汇总,2016年青神县级各部门,包括县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乡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1185万元,比2015年减少31万元,减少2.53%。原因主要是2016年县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了因公出境和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5万元,较上年减少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2万元),较上年减少13万元;公务接待费478万元,较上年减少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