蘑菇味鲜美,消费需谨慎。
近期,气温高升、雨量增多,野生蘑菇生长旺盛,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友情提醒广大群众:
1、不轻易采摘、食用野生蘑菇,不买、不卖不明品种、不明来源野生蘑菇,选购食用蘑菇时,如果怀疑其中混有不同类型的其他蘑菇,不要购买食用,不要轻信个人经验和民间方法来鉴别毒蘑菇。
2、各类餐饮单位、食堂等要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做好登记台账;严禁使用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对可食用的蘑菇要严格挑选,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混入其中。
3、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疑似中毒或中毒症状,要尽早采用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同时应尽快到医疗机构救治,保留好毒蘑菇样品以供医生救治时参考。餐饮单位一旦发生有关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并报告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