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发挥公众对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我局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工作要求。局领导召集相关单位和股室负责人,专题研究部署“双公示”工作,明确公示内容、公示要求和责任主体。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责任到人。建立了分管局领导负总责、行政许可股牵头协调、各业务单位和股室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了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
三是编制“双公示”目录,实行动态调整。依据法律法规和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梳理并编制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目录,向社会公开。同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及时动态调整公示信息。
四是统一规范公示,实现公示常态化。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所产生的信息,确保公示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实现了公示常态化。2017年10月9日至11月10日,公示行政许可信息26项、行政处罚信息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