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工)委(总支、支部):
经县委研究,决定:
王方同志任青神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挂职时间1年。
中共青神县委
2016年9月19日
主办: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青神县政府信息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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