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青城镇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到司法所参加集中教育学习,司法局社安股股长李晓梅到我所指导工作。全镇14名社区服刑人员,实到12名,1名请假,1名未到。
青城镇司法所所长余勇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了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李晓梅再次强调了社区矫正每周电话报告、每月思想汇报、请销假、集中学习、社区服务、考核评议等日常管理制度,告诫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需要遵守的相关规定。
通过本次学习,与社区服刑人员面对面交流沟通,更加客观全面地掌握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家庭生活情况,为进一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打下良好基础。